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之规定:2010年4月28日,我公司云南研发中心委托“云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”对我公司研发的以“褐煤、无烟煤、焦粉”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“煤基木炭”烤制的“褐煤基炭烤肉、无烟煤基炭烤肉、焦粉基炭烤肉”九个样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。
经“云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”检验,我公司报送的九个样品其亚硝酸盐(以NaNo2计)残留量均在1.2mg/kg-4.1mg/kg之间,大大小于国家强制标准≤30mg/kg,所有样品亚硝酸盐残留量检验全部合格。
我公司以“褐煤、无烟煤、焦粉”为主要原材料制“煤基木炭”技术的研发成功,标志着传统以锯木为主原料生产机制木炭时代的彻底结束。
我公司“煤基木炭”产品投资小,利润高,不受原材料来源限制,是中小型木炭加工业的首选,我公司在云南昆明建有生产示范基地,欢迎参观交流,合作推广。
检验结果截图如下:



